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版图绘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05/28 1.4w 阅读 82 点赞

济教函〔2016〕5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版图绘制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6〕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辖区内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版图绘制工作,按照《山东省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版图编写体例》要求,报送实践基地相关情况并填写《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统计表》,将有关材料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基础教育科。联系人:顾冉冉,联系电话:2324301,电子邮箱:jjk2324301@163.com。

济宁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1日

山东省教育厅

鲁教基函〔2016〕24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山东省中小学生

社会实践基地版图绘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和《教育部关于联合相关部委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的通知》(教基一〔2011〕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校外教育资源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各类教育资源的教育服务功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依据《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决定开展“山东省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版图”(以下简称版图)绘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版图范围

凡是便于中小学生进行社会服务、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科学考察以及生产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的基地(场馆)均可纳入版图范围,除各级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外,还应包括可开展某一类专题教育的社会实践基地,如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艺术馆、公共体育场馆等公益性社会场馆。

按照开设的课程(项目),纳入版图的基地(场馆)可分为综合实践类、观摩学习类、安全教育类、劳动体验类、素质拓展类、科学探究类、历史文化类、爱国教育类以及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类等。

二、呈现形式和主要功能

呈现形式:标识、汇聚各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各类校外教育资源,以山东省行政区划电子版图的形式呈现。

主要功能:展示各市、县(市、区)校外教育基地的建设成果,介绍基地开设的项目或课程、课程特色、师资等情况,为学校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搭建平台,为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提供便利。

三、申请条件

符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学生实践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主题,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开放性、特色性、服务性和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经过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各级各类基地(场馆)均可纳入版图。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基地、场馆若符合条件,也可一并纳入。纳入版图的基地(场馆)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经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具有课程方案(活动内容)和课程计划,开设适合不同年级学生学习和实践的课程(项目);

(三)具有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热爱学生、热心教育事业的专兼职教学、指导教师队伍或讲解员、辅导员队伍,能够满足组织接待学生开展实践活动的需要;

(四)设有专门负责学生学习和实践的部门,如实记录学生在本基地(场馆)的学习、实践过程及成果;

(五)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有效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六)坚持公益性原则,所有场馆和教学项目向学生免费,并对家长优惠。对确需产生消费的活动,只收取成本费用,但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和残疾学生等实行免费。

四、版图绘制工作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各类基地严格按照编写体例(见附件1)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报申请材料。

(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各类基地的认定、汇总工作。

(三)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本市辖区内申请纳入版图基地的有关材料,并将通过认定的社会实践基地基本情况和《申请纳入版图的基地统计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

(四)我厅委托专业机构根据实践基地的分类、课程设置、地理位置等信息绘制成版图,并向社会发布。

五、版图管理

(一)统一挂牌。对通过认定纳入版图的基地统一挂牌。

(二)实施动态管理。本着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定期对版图进行补充调整。对于已纳入版图,但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多、课程质量差、学生满意度低、整改措施不力的基地,将从版图中予以撤销。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基地建设。中小学生校外实践基地是开展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活动的重要阵地,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创新精神、提升实践能力、促进健康快乐成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积极与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配合,切实加大校外教育基地(场所)建设力度,并向农村地区倾斜,扩增学生校外实践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农村偏远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为学生创设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场所和机会。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影视等广泛宣传绘制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版图的重要意义,使版图成为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开展校外实践活动的“向导”,推动全社会共同育人氛围的形成。

(三)加强考核评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定期对辖区挂牌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加强实践成果运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基地(场馆)课程纳入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体系,并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请各市将有关材料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30日前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孔玲,联系电话:0531-81916515,电子邮箱:kongling6515@163.com。

附件:1.山东省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版图编写体例

2.拟纳入版图的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统计表

(点击下载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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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