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召开济宁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审批问题的函》(鲁价费发[2002]176号)《山东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济宁市燃气管理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济宁市住建局通过住建局网站及《济宁日报》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居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记者。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听证会地点
济宁市运河宾馆综合楼三楼阶梯会议室。(济宁市任城区共青团路45号)
三、听证方案要点
1、关于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具体条款进行审定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2、针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进行说明并征求现场听证人员意见及建议。
济宁市住建局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参会时请携带身份证入场,同时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咨询电话(传真):3239868
电子邮箱:jnsjgb2014@126.com。
特此公告。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