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组织济宁市师德师风政策法规考试的通知

2018/05/28 1.7w 阅读 542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社发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济宁市师德师风政策法规考试拟于11月初举行,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全体教职工。

二、考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

5、《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6、《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2009年修订)

7、《济宁市教师“十不准”规定》

8、《济宁市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

三、考试时间及形式

(一)考试时间:11月9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形式: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45岁以下人员实行闭卷考试;45岁以上人员实行开卷考试。考场以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置,每场30人,单人单桌。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统一调配人员监考,监考人员原则上不在本单位监考。因参加监考或其他原因耽误考试的人员,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补考。

(三)命题和阅卷: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作试卷,考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阅卷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集中阅卷。市教育局对考试和阅卷情况进行抽查。

(四)成绩备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做好考试成绩登记、统计、分析工作,于11月30日前将成绩统计表(加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学校公章)和不及格人员花名册报市教育局教师教科备案。

四、考试结果运用

师德师风政策法规学习和考试情况作为单位和个人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个人考试成绩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并按10学时计入继续教育学分。

五、其他事宜

请各县市区以学校为单位统计参加考试人员,编排考场。务必于10月11日前将《师德师风政策法规考试监考人员花名册》、《师德师风政策法规考试考场编排和试卷需求登记表》报送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

联系人:白圣波 联系电话:2314474

联系邮箱:jnsjyjsxk@163.com

附件:1、师德师风政策法规考试监考人员花名册

           2、师德师风政策法规考试考场编排和试卷需求登记表

      3、师德师风政策法规考试补考试卷需求登记表

 附件下载

济宁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