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中心将继续贯彻学习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好中央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市住建局的工作部署,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发展定位,突出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重点,转变工作思路,践行科学发展理念,多措并举,有力、有效、有序地开创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的新局面。现将重点工作汇报如下:
1.规范楼盘表建设管理,研究制定存量房楼盘表的补建、变更工作,进一步充实楼盘表基础数据库,补齐楼盘表信息缺失所导致的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的短板。
2.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力度,特别是做好房源信息核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工作,规范好商品房网签合同变更及撤销管理。
3.加强存量房转让管理,特别做好房源信息核验、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等工作。
4. 规范房屋抵押管理工作,拟建抵押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平台,通过与金融机构建立互通互联共享业务信息平台、在金融部门设置房产档案信息查询端口等措施,将受理、扫描环节合并压缩,简化房屋抵押管理业务办理程序,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设想。通过多部门联动实现贷款审核发放、税收征缴与网签备案合同相关联,全面落实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制度。
5.强化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充分利用租赁信息管理平台,切实强化对房屋租赁房源、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租赁费的监管等工作进行有效管理,重点做好租赁房屋房源核验及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
6.强化面积管理工作,重点加强测绘机构备案、房屋测绘成果审核等工作。审核准确率100%
7.强化房屋交易和产权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延续性,归档合格率100%。
8.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工作,准确率100%。
9. 升级、研发、完善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系统,建设以GIS+楼盘表为核心的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大数据信息管理平台,拟启动个人住房信息信息系统研发建设。
10.强化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窗口建设,规范、科学设置窗口布局,充分体现出便民、利民、高效原则,营造良好的办事环境。
11.严格落实好《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建房【215】号文、《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加强信息共享深化业务协作的通知》税发【114】号文件精神,拟提请主管局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部门联席会,推动有关政策、措施有效落地,切实维护好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及权威性,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12.强化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协同、配合,特别是在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方面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交易信息与登记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
济宁市房产交易中心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