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电函字[2009]1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站),高新区社发局文教处,北湖度假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山东省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字[2008]15号)和《济宁市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济政办字〔2008〕106 号)精神,现就全市中小学校园网站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市校园网站建设的基本情况
学校网站建设是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学校对外宣传的窗口,也是展示全校师生才能,加强学校对外联系,互相学习,共同发展的阵地。目前,我市已建成校园网站293个,其中高中35个,初中180个,小学78个。这些校园网站在学校自身宣传、师生沟通、校际交流、资源共享、开展教科研活动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全市联网学校和计算机拥有量的不断增长,教育网站建设也要进一步加强。
二、任务目标
根据市教育局09年年度工作计划,全市年底前要完成200个校园网站的建设任务。结合各县市区教育网站发展实际,将今年学校网站建设任务分配到各县市区,见附表。
三、有关要求
1、做好建站学校的指导工作
为确保这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各县市区电教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站学校的技术指导,加强人力和设备投入,并做好网站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建站学校要指定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的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加强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任务
市电教馆将定期对学校网站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开展网站建设评比活动,对工作开展扎实,建设应用效果好,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和学校将予以奖励。
学校网站建设是我市拓展网络功能,加强网络应用的重要举措,望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做好网站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济宁市2009年校园网站建设任务分配表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二OO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