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转发《山东省电化教育馆转发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8/05/28 4.0k 阅读 473 点赞

各县市区教体局电教(中心)站、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文教处,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山东省电化教育馆转发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的通知》(教视协[2016]15号)的文件要求,组织好本次活动,活动详情请见附件。

    二、参评资料直接报送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小学校园电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今年市电教馆不再统一组织,请各有关单位抓紧时间组织部署。报名截至日期2017年5月31日。

    三、请各有关单位将《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节目申报表》、《参评作品汇总表》汇总后于6月1日前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报市电教馆备案。

    联系人:杨可    联系电话:18705377758

    电子邮箱:71448428 @QQ.com

    附件1:《山东省电化教育馆转发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鲁教馆函(2017)3号

    附件2:《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3: 《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节目申报表》

    附件4: 《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论文写作要求》

    附件5: 《参评作品汇总表》

    附件下载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2017年3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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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