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办函〔2012〕3 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幼儿园:
开展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是调动广大幼儿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做好参加全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工作,经研究,定于2012年12月举办全市第三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运动类(YD)、科学类(KX)、结构类(JG)、语言类(YUY)、美工类(MG)、表演类(BY)、社会类(SH)、益智类(YZ)、音乐类(YY)、其它类(QT)共十大类,在幼儿园教学中使用的,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工作者自己设计制作,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的自制玩教具。工业化生产的玩教具、纯计算机软件类作品及声像资料类作品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在2010年济宁市第二届幼儿园优秀自制教具评选中曾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自制玩教具作品不得申报。
作品类别由申报者按照作品的应用领域在以上10类中自行选择,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作品类别。各县市区可推荐不多于15件的自制玩教具作品,市直幼儿园推荐不多于3件的自制玩教具作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二、评选标准
符合幼儿教育的基本理念,教具所示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践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通用性好,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幼儿园根据活动要求和评选标准,先进行初评。初评合格后,填写《济宁市第三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参评作品县市区汇总表》(见附件1)、《济宁市第三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参评作品申报表》(见附件2),各一式三份,于2012年11月16日前交市教学仪器供应站。联系人:何大源,李锋。联系电话:3282800。电子邮箱:jnyqgx@126.com。
四、评选办法
(一)根据初评教具的内容和数量,从局直属有关单位、幼儿教学第一线等聘请专家、优秀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二)正式评选时,由参评教具的制作者对自制教具作品进行现场演示,并接受评委的提问,时间限制10分钟内。不能在现场演示,且未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原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三)在现场操作、演示、专家评议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四)根据宣传发动、活动开展和评选结果等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
(五)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评选时间、地点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表彰奖励
1、获奖单位和个人由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全市通报表彰。
2、获一等奖的部分自制教具作品,将代表济宁市参加山东省第三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市教育局成立济宁市第三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学仪器供应站,具体负责组织评选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早发动,抓好落实。
附件:1.济宁市第三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参评作品县市区汇总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