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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公告

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广播电视台关于举办全市学生书法电视大赛的通知

2018/05/28 1.4w 阅读 218 点赞

                       济教体字【2014】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汉字和以汉字为载体的中国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书法教育对培养学生的书写能力、审美能力和文化品质具有重要作用。为弘扬书法文化、传承书法艺术、宣传书法知识,促进全市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普及、提高。根据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和济宁市第二届学校学生艺术节安排部署,现将举办济宁市学生书法(篆刻)电视大赛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 济宁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金乡县山阳书院

二、对象与分组

参加对象为全市所有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分8个组别:

小学:小学甲组A、小学甲组B、小学乙组A、小学乙组B

初中:初中甲组、初中乙组

普通高中组: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组: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

甲组指位于市、县政府驻地的城镇主城区学校,市直、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乙组指农村中小学校。A:小学1至3年级的学生; B:小学4至6年级的学生(五四学制为4至5年级的学生)。

三、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书法字体不限,内容健康向上,以优美古诗词、名言警句为主,作品尺寸最大不超过132×60厘米,不小于40×30厘米(以竖式为宜)。

(二)参赛作品报送实物,按规定尺寸准备,无需装裱;作品背面另附标签,注明所在县市区、学校名称、参加组别、作者姓名、所在年级、指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

四、活动安排

本次书法电视大赛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校活动阶段(2014年4月至7月)。学校组织有书法基础或特长的学生进行书法作品创作,筛选后推荐至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初评。

第二阶段:县市区评选阶段(2014年8月)。各县市区组织专业书法人员对学校上报的作品进行初评,每组别最多评选出30副作品,于2014年8月15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将评选出的作品及电子花名册一同报至济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市直学校直接报送)。

第三阶段:市级评选阶段(2014年9月)。市级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县市区上报的作品进行评选,每县市区不分组别共评出一等奖10名,二、三等奖若干名。

第四阶段:现场书写点评阶段(2014年10月)。组织各县市区一等奖获得者现场书写,书写时学生自备毛笔,其余书写设备由主办方准备。书写完毕,由济宁市书法家协会的专家逐幅作品进行点评指导,每县市区评选出一名特等奖。

第五阶段:拜师阶段(2014年11月)。组织特等奖获得者挑选专家评委,现场举行拜师仪式。

第四、第五阶段由市广播电视台全程录像,分期在电视台播放。

五、评选表彰

(一)本次活动共设特等奖12名,一等奖120名,二、三等奖若干名。

(二)获得特等奖的学生,可挑选专家评委,现场举行拜师仪式。

(三)书法作品获得一等奖的指导教师荣获市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根据学生的获奖率评出优秀组织奖

(五)所有获奖学生、优秀辅导教师均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与艺术节一并进行通报表彰。

六、注意事项

(一)市直学校与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学校作为一个参赛单位参赛。

(二)本次活动所需经费由市教育局申请专项经费,严禁任何单位向学生收取任何活动经费。

(三)各县市区可依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2014年4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