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济宁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各有关单位:
依据《济宁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济财社〔2015〕36号)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项目实施方案》(济人社字〔2015〕127号),经评审论证及公示,共确定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项目22项。其中,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家,县级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助推项目4个,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端人才项目4个,高端人才招聘活动1项,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12家。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认真做好项目跟踪服务与成果总结推广工作,推进项目发展成长,充分发挥市级扶持资金典型示范效应,促进当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附件:2015年度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项目计划.doc
2015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