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市直单位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在育才中学召开,市教育局副局长伊立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从预算管理、收费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学生资助六个方面进行了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分析了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就下一步如何做好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伊立峰在讲话中指出,预算法是财政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新预算法较好地总结了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和创新,衔接了财税体制改革,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在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控制方式、转移支付方面进行了诸多创新,在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方面也有许多完善,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学习,吃透政策,主动转变传统观念,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切实做到依法理财。要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强化公开透明意识,突出预算绩效,科学编制单位预算。
伊立峰强调,各单位要严格规章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做到依规管理。工作中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财产物质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尤其要坚持规范性、完整性、应收尽收、优先保障、收支平衡的原则,切实做好单位预算管理。
伊立峰要求,各单位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要强化纪律意识,以身示范,树立标杆榜样。一要树立公仆意识,正确对待权力,把权力作为为学校、老师、学生搞好服务的工具,决不能以权谋私;二要保持廉洁自律,带头遵章守纪,在工程项目、招标采购、招生入学等敏感领域,要严以律己,决不能徇私枉法;三要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要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纪检部门的监督,经得起各方面的检查。
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财务科科长、资产总管理员;市直各学校校长、分管财务工作副校长、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财务科科长、资产总管理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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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2018/05/28 5.1k 阅读 28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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