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济宁市第四届“十佳校长”、“十佳教师”参评人员须知
为做好济宁市第四届“十佳校长”和“十佳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
组建济宁市第四届“校长”和“十佳教师”评审委员会,对济宁市第四届“十佳校长”和“十佳教师”进行评审,评审分为答辩和申报材料评审两部分。两项得分按一定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择优确定人选。
(一)答辩。总时间不超过13分钟,其中抽题后准备3分钟,答辩10分钟。主要考察教育教学理念、思维能力、仪态仪表和口头表达能力,满分100分,按一定比例折算计入总分。
1、测试时间:8月10日
2、测试地点:济宁市乔羽小学。地址:济宁市任城区长青路 26号(市交警三大队西侧)。
3、答辩流程
(1)参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进入测试区,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讲室,并根据分组在相应候讲区就坐。
(2)工作人员集合考生点名,然后按学段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3)按照抽签顺序,工作人员按照一定时间间隔带领考生进入测试室抽取答辩题目。
(4)抽取题目后,现场准备3分钟。准备时间到后主评委提示答辩开始,考生应立即进入答辩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
(5)答辩结束,考生由工作人员带到休息室休息,等候成绩。待上午或下午所有参评人员答辩完毕,公布答辩成绩。
4、注意事项
(1)参评人员务必根据测试安排时间,于当天上午7:40、下午1:40凭身份证到达测试地点。过时不再安排补测,责任自负。
(2)参评人员要紧紧围绕抽取的题目答辩陈述,使用普通话。答辩时,不得向评委透漏任何个人信息(如姓名、年龄、工作单位等),违者取消测评成绩。
(3)参评人员进入测试区后,须关闭并上交所有通讯工具,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注意公共卫生。答辩完毕后,立即离开测试区,到休息室等候成绩。
(二)申报材料评审。由评委按照评审条件进行统一评审,采用百分制计分,并按一定比例折算计入总分。
二、考察与公示
根据评审结果,对评出的济宁市第四届“十佳校长”和“十佳教师”人选进行重点考察。市直单位人选由市教育局组织考察,其他单位人选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投票推荐和座谈了解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查阅相关资料。
考察同时,在济宁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由市教育局下文公布。
附件:济宁市第四届“十佳校长”、“十佳教师”参评人员答辩时间及分组安排
济宁市教育局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