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1年第四季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的通知

2021/10/27 1.8w 阅读 282 点赞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及有关人员:

济宁市2021年第四季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报送时间已确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市直参保单位及有关人员: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上午9:00-下午5:00)。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及有关人员按就近原则将申报材料交所属县区经办机构受理。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并扫描上传省劳动能力鉴定系统后,纸质档案请于2021年11月9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社保中心劳动能力鉴定科。

二、报送地点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保大厅25号窗口

地址: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37-2937902

三、有关要求

1、伤情未稳定、治疗期(含康复期)未终结、停工留薪期未终结的工伤职工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病退鉴定一般由单位统一申报。报送资料人员需自备纸质制式档案袋(一人一份)。请在档案袋上写清申请鉴定人的姓名、主要病情、联系电话。

3、工伤职工个人报送资料时,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以便窗口核对。

4、为更快通过业务窗口预审,请按附件中要求准备齐全相关病历材料(必须含有效诊断证明)。请详细阅读填表须知,并将申请表信息填写准确和完整。申请人对所填信息负责,因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所有责任由申请人负责。如有其它特殊要求可以附A4纸说明。鉴定结束后,凡是下达有效鉴定结论的,全部材料不再退回,请提前自行复印留存。

5、鉴定材料上交后将逐一审核。初审收讫会以短信形式发送至申请人所留手机,材料收讫时间以收到收讫短信时间为准。

6、材料受理后需进行现场查体。被鉴定人可以及时关注济宁社保微信公众号(jiningshebao)、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网站http://sdjnsi.jiningdq.cn、济宁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微信(jn2937302)掌握鉴定工作动态。现场鉴定的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将于十一月中下旬在上述网站公布。


附件1: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清单.doc

附件2: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rar 


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1年10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