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青岛出版杯中小学生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8/05/28 7.7k 阅读 412 点赞

济教基字〔2015〕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2015年2月-6月,省教育厅将在全省中小学校举办“青岛出版杯”中小学生书法展示活动。为组织参加好这次活动,全面展示我市中小学生的书法水平,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青岛出版杯中小学生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鲁教基字〔2015〕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做好宣传发动,推动以赛促学
  开展书法展示,加强书法教育,是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技能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通过班会、校园网、校园广播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动广大中小学在校学生踊跃参与。通过书法展示活动,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
  二、开展遴选初评,保证作品质量
  各县市区要在面向全体的基础上,广泛征集书法作品,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同时,要树立精品意识,以优秀的作品培养人、塑造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专业评委对本县市区作品进行初评,确保本地优秀作品脱颖而出。各县市区每组选送优秀作品5件(其中,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每组3件),市直各中小学校每组选送作品2件。
  三、做好展示评比,弘扬传统文化
  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县市区选送的作品进行市级复评,向优秀作品及指导教师(可空缺)颁发证书,在网站、报纸等媒体上进行作品展示,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报送。
  各县市区要将初选出的作品,通过教育网站、报纸等方式进行展示,激励广大中小学生读好书、写好字,在活动中使学生浸润书法教育,通过书法教育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全市征稿截止时间:2015年3月23日。
  请于截止日期前将选送作品连同盖章后的《济宁中小学生书法展示活动选送作品登记表》(见附件),报送至济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科208室;同时将《济宁中小学生书法展示活动选送作品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jk2324301@163.com。

    附件:1、《济宁中小学生书法展示活动选送作品登记表》

         2、关于举办 青岛出版杯 中小学生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

济宁市教育局
2015年3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