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站),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按照《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17年全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鲁教馆〔2017〕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通过平台上传作品
按照《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17年全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本活动的组织管理、信息发布、作品上传等均通过“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管理平台”(www.sddnzz.cn)完成,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平台参阅《使用帮助》。各县市区电教中心(站)均须指定1名管理员,负责本级平台的操作与管理,为活动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
二、注册报名
1.平台注册。本活动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参加活动者必须在管理平台注册,方能取得本活动报名资格。2017年3月1日前,参加活动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应分别登录管理平台,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完成各自网络平台注册。逾期不予注册。
2.评选类、创客类项目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8日24:00。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在2017年3月18日24:00前登录管理平台,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完成项目报名并上传个人作品。在报名截止前可对作品进行修改、重新上传,逾期不接收上传作品,也不能修改作品。作品上传过程中,指导教师负责审核把关。
3.“全国竞赛类项目”每个参赛选手限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报1名指导教师。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在2017年4月10日24:00前登录管理平台,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完成该项目报名。“全国竞赛类项目”的活动组织另行通知。
4.参加活动学生完成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须填写《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学生作品推荐表》(附件1)、《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竞赛项目”(组队)报名表》(附件2),交由学校盖章并报县(市、区)级电教馆(站)备案审核。
三、作品推送
1.评选类、创客类参赛作品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打包,于2017年3月19日分别推送给所属县(市、区),供县(市、区)评选工作使用。
2.各县市区评选工作务必于2017年3月25日前完成,作品淘汰率控制在30%左右,并将参加市级评选作品名单通过管理平台推送到市。
3.各县市区评选工作完成后,要将评选结果在“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管理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评选结果有效。各县市区要将评审及公示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到市电教馆创新部。
请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学校接通知后,认真组织发动,于3月25日前完成县市区评选工作,并填报作品汇总表见附件3(必须加盖县市区电教站公章)和“竞赛项目汇总表”(附件4)报市电教馆。
联系人:卢庆燕 联系电话:2651679
邮箱:86727568@qq.com
附件1: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学生作品推荐表
附件2: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竞赛项目”(组队)报名表
附件3:“评选项目”、“创客项目” 作品汇总表
附件4:“竞赛项目”汇总表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