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体育局 关于举办2014年济宁市第21届中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2018/05/28 1.5w 阅读 406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社发局,市直各高中、初中: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的文件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全市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10月中旬在济宁市第一中学太白湖校区举办济宁市第21届中学生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运动会由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体育局主办,济宁市第一中学承办。设田径项目、阳光体育项目和体育联赛项目三大类,其中田径项目19项,阳光体育项目3项,体育联赛项目6项。

二、本届运动会结合中学生特点,以育人为宗旨,增加阳光体育项目,并把省、市体育联赛的成绩纳入团体总分,切实推进校园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增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发扬团结、奋进、文明的学校体育精神和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理念;倡导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比赛第一,友谊第一,争取运动成绩与精神文明双丰收。

三、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高中、初中要按照《2014年济宁市第21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见附件)的要求,密切配合,积极筹备,做好代表团的组建、训练、参赛等工作,确保本届运动会圆满成功。

附件:2014年济宁市第21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

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体育局

2014年3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