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3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鲁文明委〔2013〕15号),我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我局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省人社厅和省社保局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作为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突破口,抓管理、建制度、强服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2013年共征缴五项保险基金127.9亿元,为全市27万名机关事业和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63亿元,为60岁以上109万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9亿元,为31万名住院人员报销医疗费24亿元,为伤残职工、失业职工、生育女职工发放社会保险待遇8亿元,各项社保基金支出104亿元,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
今后,我局将以成功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以惠民利民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参保单位和广大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以更优的服务,更实的措施,不断开创社会保险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