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劳动能力现场集中鉴定工作,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要求,我市将分区域、分批次、分情形的开展劳动能力现场集中鉴定(以下简称现场鉴定)工作。现就参加现场鉴定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遵循“周密防护、适量多次”原则,现场鉴定工作自2022年12月27日至30日进行。
二、鉴定材料申报已全面截止。对已受理登记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我委按照“鉴定错时安排、现场严格防护、体检一人一室”的原则安排参加现场鉴定。为避免医疗卫生机构内交叉感染,本次鉴定不设置休息区域。鉴定人员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附件1有关要求,按照附件2、附件3通知的时间、地点、场次抵达鉴定现场(提前十分钟即可,过早抵达不能进入鉴定区域)。在等候、排队时须自觉保持1米间距;现场鉴定结束后,须立即离开,禁止在鉴定现场停留,请勿人群聚集。
三、原则上被鉴定人自行参加现场鉴定,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确需他人协助的,如精神病患者、无法自主行动或言语障碍无法交流的,被鉴定人可由一人陪同。
四、请严格遵守防疫工作准则。被鉴定人及陪同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排队间距1米,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检测、查验鉴定前连续3天核酸阴性证明及健康码、场所码的核验和登记等工作。
五、被鉴定人及陪同人员须及时关注并主动配合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及措施,做好现场自我防护。市内人员非必要不出市,市外人员避免前往高风险区所在县。
六、被鉴定人及陪同人员需持鉴定前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当天鉴定现场进行1次核酸检测。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无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健康码为绿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参加鉴定。
七、为确保鉴定顺利安全进行,确诊病例暂不参加本次鉴定,另行择期安排,作出鉴定结论时限相应顺延。
附件2:12日27日至29日济宁任城凤凰怡康医院现场鉴定人员名单.xls
附件3:12月30日济宁明仁眼科医院现场鉴定人员名单.xls
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