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济宁城区申报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公告

2022/12/13 1.1w 阅读 509 点赞

根据市社保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济社保发〔2021〕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工伤保险定点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济社保字〔2022〕14号)要求,拟在济宁城区范围内增加部分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综合性医院或外科、骨科、眼科、口腔、耳鼻喉、烧伤、职业病防治等专科医疗机构;

2.具备良好医疗服务条件,能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3.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有专职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4.具备与工伤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联网条件。

二、申报材料

1.《济宁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一份)(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收费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说明材料;

4. 有关工伤保险工作的管理制度;

5. 工伤治疗项目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

四、受理范围

1.市属(含省属)公立医院向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申报;

2.区属公立医院向任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申报;

3.其他民营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可选择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或任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进行申报。

2022年之前已确定工伤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不再参与定点申报工作。

五、申报地点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

联系人:张纯玺

联系电话:0537-2937907

任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建设路42号

联系人:徐国强

联系电话:0537-5661756

附件:济宁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docx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12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