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电函字〔2011〕2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站)、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文教处、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市直有关学校:
为落实《济宁市教育信息化行动计划(2011-2015年)》(济政办字【2011】58号),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组织申报济宁市首批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试点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学校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校,可申报济宁市首批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试点学校。
1、学校领导重视教育信息化建设,对中小学机器人教育有较高认识,教育信息化条件较好的学校。
2、近年来开展过机器人教学和竞赛活动,并参加过市级以上中小学电脑机器人竞赛活动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的学校。
3、已经申报承担或拟申报济宁市“十二五”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电脑机器人教学和竞赛促进中小学生信息技术能力研究》的学校。
4、能保证当年申报,当年建成,能正常开展机器人教学和参加竞赛活动的学校。
5、申报数字化校园建设试点的学校。
二、申报工作要求
1、建设首批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试点学校,是市电教馆2011年度重要工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具备条件的学校申报(各县市区建设数量见附件1),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2、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试点学校建设标准参照《山东省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标准(试行)》。每校至少建一口机器人实验室,能够正常开展机器人教学和竞赛活动。
5、各县市区推荐的学校要认真填写《济宁市首批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学校申报表》(见附件2),于2011年9月30日前上报市电化教育馆研究室。报表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稿同时上报(通过公文传输或邮箱huldsd@163.com)。联系人:胡连德,卢庆燕,电话:2651665.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