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人社字〔2013〕72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保障处、济宁北湖度假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市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技能型人才在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济宁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05〕32号)规定,现就做好第五届济宁市首席技师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和范围
从全市各级各类所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中评选30名济宁市首席技师。
二、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参加第五届济宁市首席技师评选:
1、在近4年内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 “山东省技术能手”、“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济宁市技术能手”等称号之一者;或获得全国一类技能竞赛前10名、全国二类技能竞赛及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6名、市级一类竞赛前3名成绩之一者;
2、县(市、区)、市有关行业的“首席技师”;
3、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科学技术奖励者;
4、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
5、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并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本人多次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奖励。
三、评选程序
济宁市首席技师的评选程序为个人申报、基层推荐、综合评审、组织考察、审定公示、命名表彰。
济宁市首席技师评选推荐工作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为单位进行,推荐人选须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信访、综治办等部门的意见。其中,县(市、区)推荐人选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方面遴选产生,经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于2013年8月15日前报送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2967398)。
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有关材料初审、复核,按照1:1.5的比例推荐济宁市首席技师候选人。9月中旬组成市首席技师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人选名单。经组织考察合格者,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向社会公示,由市政府命名表彰。
四、申报材料
需要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推荐报告3份(主要内容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推荐意见;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推荐人选2人以上的要排序;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济宁市首席技师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
3、《济宁市首席技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式20份(用B4纸印制,附电子版)。
上述表格可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si.gov.cn)下载打印。
4、12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内容反映其政治表现、业务特长、工作实绩(用A4纸印制,附电子版;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如有音像材料可一并附上。
5、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及主要技术成果或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退回。
6、申报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济宁市首席技师选拔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进一步完善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制度。各县(市、区)推荐人选不低于3名,市有关行业协会及规模以上企业一般按2名推荐。
2、要严格标准和条件,认真遴选,确保人选技能水平的领先性。要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广泛听取同行专家、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推荐的人选要在其所在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公示。
3、要积极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认真落实首席技师的待遇。要以评选首席技师为契机,引导和激励广大技术工人以先进典型为榜样,钻研技术,干事创业,形成尊重、关心、支持高技能人才,有利于高技能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1.济宁市首席技师申报表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