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办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基地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各呈报单位报送的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评审材料,根据今年各培训基地报名情况,特提出如下补充说明。
1、《2013年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或《2013年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使用A3纸打印,一式8份;各呈报单位在汇总基层申报材料时,务必按照要求核对职业工种名称及等级,填写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受理。
2、《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使用A4纸打印,一式2份。
3、《评审简表》中的“呈报单位(盖章)”由济宁市职工教育办公室汇总后统一盖章。
4、《评审汇总表》要求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其中“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获证时间”在文本格式设置下参照“1976.01”格式输入;“职业年限”参照“09”输入;“身份证号”和“原证书编号”在“文本”格式下输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5、材料受理时间依据《关于印发2013年度高技能人才发展计划的通知》(济人社办发〔2013〕17号)要求执行,逾期不再受理。受理单位:济宁市职工教育办公室培训科(济宁市人才大厦515房间)。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1〕80号文核定的标准收取。
济宁市职工教育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