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13年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评审材料的补充说明

2013/07/21 1.8w 阅读 118 点赞

各承办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基地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各呈报单位报送的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评审材料,根据今年各培训基地报名情况,特提出如下补充说明。

1、《2013年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或《2013年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使用A3纸打印,一式8份;各呈报单位在汇总基层申报材料时,务必按照要求核对职业工种名称及等级,填写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受理。

2、《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使用A4纸打印,一式2份。

3、《评审简表》中的“呈报单位(盖章)”由济宁市职工教育办公室汇总后统一盖章。

4、《评审汇总表》要求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其中“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获证时间”在文本格式设置下参照“1976.01”格式输入;“职业年限”参照“09”输入;“身份证号”和“原证书编号”在“文本”格式下输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5、材料受理时间依据《关于印发2013年度高技能人才发展计划的通知》(济人社办发〔2013〕17号)要求执行,逾期不再受理。受理单位:济宁市职工教育办公室培训科(济宁市人才大厦515房间)。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1〕80号文核定的标准收取。

济宁市职工教育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