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电教软件发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05/28 1.3w 阅读 223 点赞

济教电函字【2010】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发展局、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业部: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电教软件发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基函(2010)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通知精神提出以下意见,请切实抓好落实:

1.严肃认真执行该文件精神,2007年秋季以来的所有欠款必须于2010年6月1日前全部偿还,交至山东爱书人教育软件有限公司。

2.今后电教软件的发行配送实行公开招标,全省统一配送,毎学年分秋季、春季学期结算,各县市区务必在收到电教软件两个月内将电教软件订购款足额交付配送单位。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电教软件发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2010年3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