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体字〔2010〕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业部,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进入2月份以来,我市的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对平稳,但专家预测,新一轮的传染病疫情可能会再度出现。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积极完善新学期各项防控措施,有效保护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特做如下通知。 一、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各项防控措施 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强,传播快,流行强度大,传播途径复杂,而中小学校、幼儿园是人群高度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疫情,极易在短时间内造成流行。目前正是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的发病上升季节,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的防治形势十分严峻,防治任务十分艰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幼儿园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疫情的严峻性、危害性及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完善方案、明确任务、落实问责,早着手、早准备,全面落实防控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突出宣传培训,增强师生防护意识 宣传是最好的预防。开展防病宣传、行为干预是当前控制流行、降低流行强度、减少续发病例的最简单、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各学校、幼儿园机构要开设健康教育堂课,传授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引导青少年儿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采用多种形式,面向全体学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防控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掌握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自我保护措施,特别要提醒学生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活动;有病要及时就医;保持居住场所的开窗通风;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等。要科学、客观地宣传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引导学生积极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组织开展幼儿园、学校教师进行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使幼儿园、学校教师掌握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 教育部门要继续开展对学校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重点学习《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09〕7号),提高其早期发现、隔离、消毒消杀等工作水平。 三、加强疫情报告,规范病例处置 学校校长、教师、班主任、卫生保健人员要切实做到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根据《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分工到人、明确职责,全面启动、落实晨午检制度、报告制度、卫生消毒制度、缺课追踪制度等措施。对晨午检发现的发热、皮疹、疱疹或疑似病例,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减少与其它儿童的接触,及时通知家长到医院诊断治疗。 (四)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定期组织开展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健康宣传、晨午检落实、疫情报告、消毒消杀、缺课追踪等,及时解决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控制手足口病、甲型H1N1在学校和幼儿园的扩散蔓延,为全市的安全稳定做出积极的努力。 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卫生局 二0一0年三月一日
政策文件公告
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8/05/28 3.3k 阅读 93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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