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8/05/28 1.3w 阅读 87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站),济宁高新区、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文教处,市直有关学校:
    为做好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NOC)济宁组委会工作,搭建展示我市中小学师生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成果的舞台,促进广大教师与学生运用信息技术,培养创新思维、提升实践能力。现将全国组委会《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发动,积极参与。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将参赛师生的电子稿作品申报于2015年5月1日前报送市电教馆研究室。
    (1)申报表:参赛教师到全国组委会官方网站下载对应项目的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noc.net.cn),按要求准确填写,同时于单位名称处加盖学校及县市区电教部门公章。
    (2)作品、参赛资料提交:按照全国组委会公布的规则要求准备内容,区县评选后统一提交济宁组委会,经济宁组委会优选后,统一提交至全国组委会。凡逾期或是作品未经审核同意的,不能参加全国评审。
    其他未尽事宜及各项活动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NOC活动网站(www.noc.net.cn)
    联系人:胡连德 卢庆燕  电话:2651665

    附件: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2016年3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