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济宁市园韵生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收第二批见习毕业生公告

2012/03/04 1.1w 阅读 270 点赞

济宁市园韵生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是经建设厅批准具有市政公用乙级资质,专门从事市政园林绿化及环境景观建设的监理工作,是山东省唯一一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监理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完成承揽济宁市及外埠工程84项,所监理工程总投资9亿9851万余元,多次被评为市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先进集体”、 “优秀监理企业”等荣誉称号。

为落实好市政府《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若干意见》(济政发〔2009〕5号)和《关于济宁市201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济政发〔2010〕16号)文件精神,根据《济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济宁市园韵生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拟招收部分见习毕业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见习毕业生资格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未就业毕业生及择业期内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济宁生源,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见习岗位条件要求。

二、见习计划及专业要求

见习岗位

人数

学历

其他要求

工程监理

25

大专以上

建筑、园林、水电、市政专业或其他建筑类相关专业

资料员

5

大专以上

计算机或建筑类相关专业

企业管理

1

大专以上

人力资源、招投标或行政管理相关专业

三、报名程序

1、符合招收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于2012年3月1日—3月31日,将个人简历及近照投至jnsyyjl@126.com。咨询电话:0537-2313189.
2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携带就业推荐书。在合格分数线内优先接收特困家庭毕业生。

3、见习人员确定后,见习单位、见习毕业生签订《济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由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鉴证。

四、待遇

1、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按月发放不少于市直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见习期间,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见习单位同意并报人社部门核准后,终止见习协议,不再享受见习人员待遇。

3、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五、见习期满后的有关问题

1、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只能见习一次,不得重复见习。

2、见习单位对见习期满的毕业生进行见习期满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考核材料装入本人档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见习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