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全市工伤保险经办工作会议在市人社综合服务中心召开。会议传达了《关于全市开展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经办业务合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定点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下步我市工伤保险经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自2022年起,在全市开展以工伤预防宣传培训为切入点的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经办业务合作,各县(市、区)要借鉴市直合作经办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与商业保险相互支持配合,相互监督制约,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努力打造富有我市特色的工伤保险服务品牌。会议还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定点机构管理工作,自2022年起,由市社保中心代全市各级经办机构签订合作服务协议,明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申请定点的条件、程序及工伤人员配置流程、联网结算等,进一步规范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工作,减轻工伤人员和参保单位的垫付负担。
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工伤保险科科长、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济宁支公司有关领导、各有关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工伤保险服务科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