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公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评估认定结果的通知

2018/05/28 8.2k 阅读 516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统筹专业设置,调整专业布局,提升专业现代化水平,着力构建布局科学、结构合理、特色鲜明、质量优化、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集群,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学校申报、自评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全市42所中等职业学校申报的233个专业进行了评估认定。经研究确定181个专业达到或基本达到专业设置标准,同时认定35个专业为筹建专业,现予公布(评估认定结果见附件)

希望各县市区、各中等职业学校,高度重视专业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深化专业改革,优化专业结构,明确专业方向和培养目标定位,切实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尤其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着力完善实验实训设施设备,打造一批特色优势专业,全面提升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此次评估认定结果公布后,各学校新设专业必须报市教育局审批,任何中等职业学校不得私自开设专业。对筹建专业,两年后进行评估认定,达不到专业设置基本标准的予以撤销。自2010年1月1日起,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招生不得超出市教育局公布的该校专业设置范围(含筹建专业)。

附件:济宁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评估认定结果

    济宁市教育局

二○〇九年六月八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