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电函字【2014】2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站):
我市数字化校园建设,已纳入省教育厅信息化专项试点项目。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是我市教育信息化行动计划创新项目,两项试点都是市教育局年度重要督查的业务工作。为进一步推进这两项工作,全面掌握第三批数字化校园和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情况,加强对学校创建工作督促和指导,确保试点学校2015年完成创建目标任务,根据市电教馆年度工作计划和创建工作安排,决定对第三批数字化校园和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试点学校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评估时间定于2014年12月3—5日。
二、 评估标准
数字化校园建设评估依据《济宁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评估验收标准》(修订)和《济宁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评估验收细则》(修订)进行。机器人教育实验室按照《济宁市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和《济宁市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验收标准(试行)》进行评估。
三、评估程序
1、听取学校创建工作整体情况汇报。
2、依据评估细则查验软硬件配备情况、应用情况及相关档案材料并逐项赋分。
3、评估组交流汇总。
4、反馈评估意见。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认真对照评估标准,做好自查工作,找差距找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不足的地方抓紧进行整改。特别是数字化校园平台建设,要确保安装到位,培训到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推进应用,充分发挥平台的作用。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