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转发组织《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 知

2018/05/28 1.3w 阅读 526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站),高新区社发局教育处,北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文教科,市直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遵循《纲要》提出的“强化信息技术应用。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央电化教育馆和中国发明协会决定共同主办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现将《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各中小学校积极参与活动。第十一届NOC活动全国决赛定于2013年暑期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人:胡连德 卢庆燕   联系电话:2651665
    附:《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二O一三年三月四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文件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