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职函〔2013〕 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对2013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进行审核备案的通知》(鲁教职字〔2013〕4号)转发给你们,请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各中等职业学校名称和专业设置进行重新梳理规范。对原设置的和经市教育局新批准设置的专业要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的专业代码上报备案。
现将2012年在省备案的专业公示表(已附各学校各专业在校生情况)转发给你们,各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审定本区域内具有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及招生专业,积极调整专业布局,核查各专业在校生人数,于2013年3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401室),填写《山东省2013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备案表》加盖主管部门和学校公章后,同时将电子版(以学校命名EXCEL格式)发送至jnzjk9215@163.com,联系电话:2319215。未按时上报者,不再受理,有关附件和表格可登陆济宁教育局职教科公共邮箱查看。
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2013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进行审核备案的通知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