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山东省教育厅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授予李目辉同学

2018/05/28 1.8w 阅读 293 点赞

各市教育局、团委,莱钢教育处、团委:

    8月12日下午,济宁市金乡县肖云镇店子小学毕业学生李目辉为抢救落水儿童而献出年仅15岁的宝贵生命,其英勇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为表彰李目辉同学见义勇为、胸怀他人的可贵精神,经研究,决定授予李目辉同学“山东省见义勇为好学生”荣誉称号。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团队组织和中小学校认真组织宣传李目辉同学的英勇事迹,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广大青少年学生高尚、勇敢、乐于助人的优秀品格。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广大未成年人安全自救能力,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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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