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师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18/05/28 1.2w 阅读 205 点赞

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师生安全工作的
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直属各单位:
    目前已进入暑期,为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7月18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师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济宁市教育局
2006年7月19日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师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2006年7月11日下午,河南省郑州市57中学组织教师赴青海考察学习途中,考察团乘坐的一辆客车与一列火车相撞,造成12人死亡,16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做出重要批示,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紧急通知。目前正值暑期,师生外出活动增多,为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师生和学校的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现在我省已进入主汛期,暴雨、雷电、洪水、龙卷风、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多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暑期师生的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尽最大努力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06〕7号)精神,学校、教师在法定节假日、星期日(义务教育阶段包括星期六)和寒暑假不得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进行其他形式的集体补课,更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任何学校和教室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小学、初中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
    三、外出活动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凡师生出行要乘坐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严禁车辆超载、超速。
    四、要高度重视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凡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出游,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必须做好各项安排,落实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必须有学校领导带队和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中小学生个人出游要有家长带领,大学生出游要结伴同行,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必须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担负的安全职责,必须制订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五、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学校组织的外出活动,安全工作由学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学校要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出现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加强暑假期间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请各市教育行政部门速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2006年7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