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济宁市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通知

2018/05/28 1.5w 阅读 461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全面展示职业院校办学特色,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教育、重视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10号)要求,我市定于5月11日至5月17日开展全市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现将《2015年济宁市职业教育活动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各方力量,细化明确分工安排,精心抓好活动周各项活动的落实。

附件:2015年济宁市职业教育活动周实施方案

济宁市教育局

2015年5月5日


附件

2015年济宁市职业教育活动周工作方案

为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更好地宣传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加大我市职业教育宣传力度,特拟定此活动工作方案。

一、主要内容

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接见与会代表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发〔2014〕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2〕49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4〕12号);重点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典型经验、职教名师、优秀学生等。

二、举办时间

2015年5月11日至5月17日。

三、主要工作

1.成立有发展改革、市教育、人社、财政、文广新、农业、扶贫等部门组成的全市职业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掘网络、报刊、电视、新媒体等宣传资源和渠道,大张旗鼓地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典型经验、职教名师、优秀学生等,引导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重视、关心、支持职业教育。

2.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宣传职业教育的热潮。通过《济宁日报》、济宁电视台、济宁教育网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刊登播发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撰写的署名文章;各级教育局长、分管局长、各职业院校负责人撰写署名文章,并动员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撰写各类学习贯彻文章,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职业教育方针政策,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3.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培训班。各级职业教育战线上的干部,各职业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逐字逐句地学,通过培训、座谈、研讨、宣讲等多种形式,使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和领会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大意义,把握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目标任务、路线图和时间表。

4.积极开展开放校园活动。活动周期间,各类职业学校都开放校园,展示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和各专业育人过程,宣传学校特色和办学成绩,宣传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事迹,面向中小学生及家长和社区居民开展职业体验活动、职业生涯指导,让社会了解职业教育,培养职业兴趣和职业意识,扩大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开设初中校长培训班,重点宣传职业教育国家政策和升学途径,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进入职业教育范畴。

5.举办由职业院校教师参加的学习知识竞赛活动。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职业院校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比赛,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入实际、查找不足。

6.积极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各职业学校要紧密结合职业学校特色,充分发挥各专业优势,找准与群众生活的结合点,在校内或校外广泛开展免费查体、果蔬花卉栽培技术咨询、汽车保养咨询等为民服务活动,引导学生在志愿服务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树立成长成才自信,同时面向社会展示职业教育成果和学生的职业素养。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深入学习、加强宣传的同时,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全国会议精神,全面深入总结分析工作实际,组成专门班子,明确责任人,研究贯彻落实的初步意见。

2. 建立督导检查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方案》提出的分解任务,按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宣传工作进展情况。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上报市政府并向社会公开。

3.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省级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于5月8日前报送下列材料:本校办学情况、办学特色、主要成绩和经验、优秀毕业生事迹、校企合作典型事例。报送材料要做到文字简洁、图文并茂,有条件的学校可配以视频资料。在活动周期间,请各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报送本校开放校园、为民服务和其他活动动态,以便进行宣传报道。该活动结束后,所有中职学校要及时总结首届活动周的经验和做法,并在5月30日前及时将总结材料报济宁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jnzjk9215@163.com,联系人:徐迎辉,联系电话:231921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