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为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规范年建设的各项要求,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规范执法和公正、公开执法,济宁市医疗保障局于12月11日下午召开打击欺诈骗保行政处罚听证会,以实际行动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合法合规运行,切实保障和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听证会由市医疗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市司法局协助召开,听证双方分别为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听证会上,案件调查人员首先就行政处罚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以及处罚建议进行了陈述;其次,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对违法行为的定性问题、证据真实性、完整性和效力性、适用法律条款、行政处罚裁量等进行了陈述和申辩并提出新的证据,案件调查人员进行一一对应质证;随后,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和案件调查人员双方就有争议的证据、案件定性、处罚裁量等问题展开针对性辩论;最后,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分别作最后陈述后,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对案件当事人的最后处理意见,将结合听证依据作出最终裁定。
此次听证会给各方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陈述申辩提供了一条公开透明的途径,为多角度多环节核实案件程序和相关证据事实提供有力保障,最大限度的保护了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依法公开公正查处案件起到有效监督。
同时,此次听证会也暴露出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从3个方面加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一是推进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持续巩固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加强“以案说法”欺诈骗保案件的宣传力度,让更多老百姓熟知欺诈骗保的严重法律后果,规范个人就医行为,不敢以身试法;二是建立市打击欺诈骗保联席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同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打击力度,推进将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发挥信用惩戒威慑力;三是进一步健全基金监管制度,贯彻执行省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省医保基金案件查办工作指引和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市级基金监管专家库,提升市级直接查办和抽查复查办案能力;开展基层基金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创新监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管。(供稿:济宁市医疗保障综合执法支队赵垒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