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下午,我市2013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会议在市人才大厦召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局长、职称科长,市直部门人事科长、高等院校组织人事处长、大企业人力资源部长和中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肖冬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往年职称评审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了201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对新的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进行了应用培训。
会议要求,各级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激励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在经济文化强市建设的实践中发挥应有作用。对不同领域、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人才,不能一个评价标准,一种评价方式。对应用领域人才的评价,要继续体现“六个优先”原则:在单位性质上,企业单位优先;在工作层次上,基层单位优先;在创新能力评价上,有发明创造和知识产权的优先;在科研成果的使用上,已转化为生产力并形成产业化的优先;在学历水平上,高学历的优先,同等学历第一学历优先;在所学专业上,与申报资格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优先。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严格执行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等规定,切实加强对初、中、高各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一要严格评委备选人员的管理,杜绝不符合规定人员进入评委库。要严格按规定调整组建评审委员会及各专业(学科)组。各评审委员会及各专业(学科)组执行委员必须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被聘用在本系列、专业(或相近系列、专业)同级或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其中长期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一线专家不少于80%,55岁以下的专业技术骨干应占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的60%以上。执行委员必须随机抽取,执行委员及组织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严肃保密纪律,不得将有关信息扩散至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二要严格执行委员按期调整制度,杜绝超期服役。评委会执行委员调整数量应占上年度执行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且连续参加评审会议不得超过三次。评审结束后,所有执行委员须在评审结果鉴证单上签字,以示负责。三要严格加强监督。对违纪违规的评委以及参与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为做好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净化职称评审环境,严厉查处违反评审政策规定和纪律的行为,会议对评审工作纪律专门进行了重申: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真实提供有关材料。凡有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晋升的资格;已骗取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审核部门予以取消;已被聘任职务的,由聘任单位领导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五年内不准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各用人单位应认真审查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并按照民主公开原则,公开岗位数额、评议办法,组织同行业专家组成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推荐,推荐结果要及时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凡违反程序规定暗箱操作,或为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材料的,将给予责任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五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据了解,今年的职称工作与以往相比,有以下几个新特点:一是扩大了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范围和途径。城市无工作单位的职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分别由其所在街道社区和村委会推荐申报。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按申报人所在单位隶属关系推荐申报。个体、私营企业等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人员,仍按照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组织进行评议推荐申报工作。二是对职称外语的当年有效使用标准进行了调整。2013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的成绩,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的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为55分。达到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成绩要求的,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规定的,全省当年有效外语成绩要求放宽至45分,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晋升职称相关表格、材料可以到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si.gov.cn)下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