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为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工作力度,确保学校师生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2007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济宁市2007年度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二日
济宁市2007年度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不断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工作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2007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完善机制,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和师生安全素质,积极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层层建立专门安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设立安全工作专项经费;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各项规章制度普遍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学校安全教育与培训扎实有效,学生安全教育覆盖率和校长、教师及学校安全工作人员培训率达到100%,90%以上城镇中小学校、80%以上农村中小学校配备安全教育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学校校舍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仪器设备管理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把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和校外实践,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逐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开展安全自救演练。3月26日,以“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搞好第十二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开展以提高中小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6月份,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安全培训纳入校长、教师年度培训规划,实现骨干培训和全员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相结合,使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教师和安全工作人员普遍接受一次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利用假期举办安全知识培训班,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学校安全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二)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严格实行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通报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定期检查制度。认真落实《济宁市教育系统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级各类学校结合自身实际,逐项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通过开展实际演练,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做到“三个不批”: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没有安全预案的不批,安全预案不健全的不批,外出活动没有专门安全工作人员的不批,外出活动离开本市的必须由市教育局审批。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三)强化安全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按照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要求,以加强学校管理、确保师生安全为重点,积极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1)开展消防平安创建活动。继续开展教育系统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单位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完善自动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设施,配齐常用灭火器材,搞好防火分区安全布局,决不允许在学校内部乱拉乱扯电线,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生火做饭,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坚决遏制学校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3月中旬至3月底搞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汇总分析,4月上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当地学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2)开展中小学校车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公安部门,抓好辖区内校车集中摸底排查,详细掌握辖区内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将检验结果记入校车档案。严格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学校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坚决制止,不得放行。严格检查核实学生或家长自行租用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责令其立即停止运送学生行为或及时告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重点解决农村地区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问题,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管理规范的学校校车管理机制。(3)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清查,对滩区、湖区、库区、山区的校舍实行重点安全监控,对厕所、仓库、传达室、围墙等存有安全隐患的辅助用房进行排查鉴定,及时排除校舍安全隐患。2007年6月底前消除全市现有D级危房,年内改造危房5万平方米。(4)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严格学校食堂及工作人员的资质审查,严把食堂进货渠道,坚决防止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农村学校卫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学校食堂、饮用水、厕所等卫生条件。(5)抓好对锅炉等特种设备的维护与管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6)加强门卫安全管理,严防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犯罪分子伺机破坏,集中开展“禁止刀具进校园”专项活动。
(四)集中开展安全检查。市教育局制定春季、秋季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县市区和学校分别于4月份、9月份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县市区和学校自查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于5月份、10月份采取“部门联合会诊”的方式,围绕县市区和学校安全自查自纠,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建设,学生安全教育,校舍、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仪器设备和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情况,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集中抽查,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整改学校安全隐患。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市教育局成立济宁市2007年度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专门安全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联系点制度,市教育局联系嘉祥县疃里镇,年内到联系点指导学校安全工作不少于两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确定1个乡镇作为联系点,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
(二)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具体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局机关有关科室根据各自管理职责,切实担负学校安全工作相应责任。(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和教育系统社会稳定工作,对县市区教育系统社会稳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2)安全监督科牵头负责市直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县市区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研究起草有关政策文件,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的安全审批制度;组织开展学校安全综合性检查活动;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件。(3)发展规划科负责市直学校教学设施安全和民办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县市区做好民办学校安全工作;参与民办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4)财务科负责市直学校危房改造和校舍维护工作,监督指导县市区落实校舍安全工作措施;起草学校校舍安全政策文件;组织开展校舍安全专项检查;参与学校校舍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5)基础教育科负责市直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指导县市区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计划的落实;指导学校制定安全工作预案,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演练;参与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6)体卫艺科负责市直学校食堂、卫生室、学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各类文体活动的安全监管,监督指导县市区做好相应的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健全卫生防疫和体育活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参与学校卫生防疫及体育活动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7)职成教科负责市直职业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县市区做好职业学校的安全工作;参与职业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8)师训科负责学校校长、教师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9)督导室负责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评估,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教育综合督导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学校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学校校长担负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安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签订“五层责任状”(校长、副校长、中层管理人员、班主任、后勤人员),做到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因不负责任、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安全档案建设。市教育局对每所市直学校、每个县市区建立专门安全档案,将县市区和学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记录在册,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控力度,把安全档案作为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县市区和学校,坚决予以“一票否决”。
(四)加大部门配合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公安、司法、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的联系,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中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落实2007年度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于3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局安全监督科。
济宁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心善市长助理、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郝民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宫玉新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焦勇市教育局安全监督科副科长
岳远方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科长
刘运泰市教育局财务科科长
陈伟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石晶市教育局职成教科主任科员
林庆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郑慧市教育局师训科副主任科员
宋培华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郝民同志兼任。联系电话:2314205,传真:216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