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济宁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各大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国外智力“二次引进”对接和推进工作,加快引智项目成果推广转化,促进引智成果共享,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国外智力“二次引进”工作作如下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充分认识国外智力“二次引进”工作重要性
国外智力“二次引进”是实现引智成果资源共享的重要方式,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二次引进”渠道,有针对性地把其他省、市相关行业、单位从海外成功引进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知识体系等智力要素引进到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相关单位进行应用推广;要充分发挥“二次引进”工作成本低、见效快、易推广的优势,大力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推动我市经济全面发展。
二、要突出国外智力“二次引进”工作重点
国外智力“二次引进”工作开展,要以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富民多元产业、区域首位产业为抓手,重点围绕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基础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重大装备开发、先进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境保护、生物食品安全、农业和IT产业等领域引进有特色、有思路且已取得明显成效的引智成果;要巩固提升与专家组织、政府机构及著名大学等合作关系,拓展合作内容,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坚持先进性、实用性、可行性原则,重点引进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提高引智效益。
三、要大力拓宽“二次引进”工作渠道
(一)要围绕与我市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的城市开展“二次引进”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加全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联谊会、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国际人才交流研讨会等会议活动,与国内一线发达城市建立“二次引进”友好合作关系;充分利用我市与发达省、市在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个领域已建立的交流渠道,加强与相关行业单位沟通,积极组织开展信息对接工作;充分利用我市国外智力“二次引进”友好合作关系城市渠道,积极参与区域性智力资源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对口交流活动,集中开展活动次数每年不少于2次;充分利用本辖区、本部门企事业单位分支机构、合作机构等资源建立“二次引进”友好合作关系城市,设立信息联络点,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定期开展对口交流活动。
(二)要围绕本行业、本单位发展需求开展“二次引进”
开展国外智力“二次引进”工作,要探索建立引智成果与行业企业需求对应机制,把本行业最先进科学技术、最新发展动态与自身发展实际相结合,准确掌握本行业、本单位目前发展状况、存在问题、下步发展方向及制约瓶颈等信息,制定发展规划,切实引进与自身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先进引智成果,确保“二次引进”成果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行性。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要定期梳理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及需求,每年开展至少3次“二次引进”信息对接工作。
(三)推进网络平台建设,建立我市范围内引智成果资源共享有偿使用机制
要充分利用济宁市国际人才交流互联互通平台外国专家智库资源,组织引智企事业单位开展引智成果合作交流活动,探索建立我市辖区内引智成果资源共享有偿使用机制,推动全市范围内引智成果共享,实现引智成果效益最大化,促进我市经济全面发展。
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把“二次引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体系,积极指导和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二次引进”工作。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增强工作主动性,结合自身发展需求积极拓宽引智渠道,扩展引智领域,提高“二次引进”水平。
各县市区要选取1-2个引智工作合作城市,推进本辖区内“二次引进”工作开展。对于企事业单位引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要及时帮扶解决,重要的技术项目要制定工作规划方案,审定具体需求信息和引进方式等。要引导企事业单位广泛运用济宁市国际人才交流互联互通平台及时梳理人才、技术项目需求信息,填写《济宁市国外智力“二次引进”需求信息表》,并上传至市人社局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2966819
电子邮箱:xhb2966819@126.com
2015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