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工作动态工作动态

我市规范大学生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途

2016/05/25 8.1k 阅读 411 点赞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做好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大中专院校学生的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做了明确规定,切实保障参保学生的医疗待遇水平。

《通知》明确规定:统一参保方式和缴费标准。各高等院校、市属以上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时,以学校为参保单位,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录入信息、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执行全市统一标准。规范个人账户资金用途。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划入参保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中。高等院校、市属以上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保学生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统一划入学校专用账户,用于为学生支付健康查体、预防接种、普通门诊报销或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

对将学生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学校专用账户的,各县市区经办机构要与参保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强化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学校改变资金用途,确保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做好对学生的政策引导和宣传,确保工作平稳推进。(市社保局 供稿)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工作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