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建立济宁市中小学实验室工作专家库的通知

2018/05/28 2.6k 阅读 501 点赞

                                                             济教仪函〔2015〕3号

各县市区教学仪器站,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仪器科,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工作,给实验教师提供一个参与管理的平台,推进全市教育均衡化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济宁市中小学实验室工作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专业范围

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地理、历史、通用技术、小学科学及其它新兴学科等。

二、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具有高级、特别优秀的放宽到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精通专业知识,熟悉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相关技术情况和前沿动态。

(三)具有十年以上实验教学工作经历,熟悉国家中小学实验室、仪器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承担过自制教具研发工作,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专业论文或出版论著。

(四)年龄55岁以下,济宁市辖区内,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关工作。

三、入库专家主要职责

(一)对实验装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二)参与全市中小学实验室工作项目、比赛活动等的评估、检查及验收。

(三)参与全市教育装备培训、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并进行科学论证。

(四)我站委托的其它实验仪器、自制教具等研发工作。

四、申请程序

(一)专家报名入库主要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各县市区或市直学校要对申请人进行严格审核,坚持优中选优,提出推荐意见。

(二)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专家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并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请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将第一批推荐的专家名单、申请登记表、及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于2015年4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教学仪器站,其电子版(含照片)同时上报。邮箱:jnyqgx@163.com。

(三)县市区每学科推荐不超过2人,市直学校不超过1人。我站将对上报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遴选,确定专家库名单,并在济宁教育网、济宁教育装备上予以公布。

五、专家库管理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入库成员不是终身制,每3年办理一批,我站将根据情况补充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市教学仪器站颁发聘书,聘期3年。需要专家参加相关活动时,我站将按照有关要求,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联系人:何大源。联系电话:0537-2650866。

附件:济宁市中小学实验室工作专家申请登记表

济宁市教学仪器供应站

2015年3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