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开区社发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继续推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总体部署,深化学校国防教育改革,提高青少年学生综合国防素质、国家意识、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申报国家级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以下简称特色学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管理规范。学校高度重视,将国防教育纳入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工作;有明确的分管校领导;有专门机构负责教育教学活动;有教育教学方案和计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估机制;有经费预算和政策支持。
(二)工作有序。教学时间有保障,相关课程中有机融入学校国防教育内容;有主题活动,并能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利用图书馆、阅览室、宣传栏、互联网站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日常教育;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得到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
(三)保障有力。有专职或兼职教师进行教学、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有固定的学校国防教育综合实践基地;有整合各类教育教学资源的条件和途径。
(四)特色鲜明。能够利用所在地自然人文环境和历史传统、以及驻地部队等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管理机制、课程实施、教育方式、工作模式、活动开展、师资队伍和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色,积累一定的经验。
二、申报程序
学校自主申报,县、市教育局遴选推荐,省教育厅综合认定,教育部审核批准。
(一)学校申报。凡符合遴选条件的学校均可申报。申办学校对照《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自评表》(见附件4)开展自评工作,中小学自评分达80分以上的学校,可按程序申报。
(二)县、市教育局推荐。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总体情况和分配名额数量(见附件1),将达到标准要求的学校列为遴选对象,在面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汇总后统一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三)省级审核。省教育厅通过材料审阅、实地考察、现场答辩等多种方式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将达到标准要求的学校列为遴选对象,报送教育部审核认定。
三、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学校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实事求是填写申报表,同时提供支撑材料。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有备案可查。
(二)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严格把关。通过遴选,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管理,推动经验交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带动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各县市区按要求填写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推荐表(见附件3),连同所推荐学校的申报表(见附件2)、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自评表及支撑材料各一份(附电子版)于6月7日前一并报送。邮箱:stwyk2314430@163.com。
附件:1.济宁市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名额分配表
2.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3.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推荐表
4.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自评表
济宁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