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至24日,我市第四季度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顺利完成,这是我市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调整后的首次鉴定。本次鉴定共为730余名职工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服务。
聚焦专家管理,鉴定更精准。今年10月份,市人社局、市卫健委联合出台《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发布实施。为压实考核评价责任,本次鉴定现场正式启用《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考核评价表》,以鉴定场次为单位,严格按照《考核评价办法》对每位鉴定专家进行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落实专家考评打分机制。全部鉴定场次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考核结果汇总并记录在册。
聚焦场地管理,鉴定更智能。加强现场鉴定人员管理,首次启用身份证识别仪器,改变以往人工核查身份信息模式,由工作人员对前来鉴定人员分组进行身份证智能识别,加快人员核查速度。利用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信息管理系统,将鉴定工作搬至现场,实现边查体、边审核、边录入的“链条式”工作模式。鉴定现场在原有的总检组基础上,增设一组复核组,助推初评、复审、总检“一站式”服务。
聚焦服务管理,鉴定更满意。提升职工群众办事体验,使参保人员的待遇“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在开展常规批次劳动能力鉴定的基础上,为伤病残职工群众提供人性化鉴定服务。针对部分伤情严重、行动不便,无法参加现场鉴定的职工,经评估后提供上门鉴定、远程视频鉴定等服务;针对外省居住、交通不便的伤病残职工,委托其所在市级鉴定机构进行上门鉴定。
(市社保中心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