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站),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文教处、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务事业部:
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济宁市教育信息化行动计划》,为使我市中小学尽快达到山东省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中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的有关要求,今年继续实施中小学计算机配备和班班多媒体建设。为做好这项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任务目标
年内,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邹城市、高新区、北湖新区按照省定标准全面完成计算机、班班多媒体建设任务,其他县市区完成缺口的60%。
二、配备方式
计算机配备仍采取全市统一招标形式进行,预计6-7月份进行招标。多媒体建设由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自行组织实施。
三、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继续执行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电教费和信息技术教育费管理使用的通知》(济教字【2009】7号)和济宁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加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计算机配备的通知》(济教字【2009】8号),各县市区要用足用好政策,并多方筹措资金。
四、具体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按时完成配备任务。市教育局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教育重点工作,年底将进行督导检查。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