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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公告

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学生军训安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05/28 1.2w 阅读 516 点赞

 济教体函〔2010〕1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北湖度假区社会事业部,市直各中学: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学生军训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军训期间的健康安全,严格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现就2010年全市中学生军训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严格军训时效。中学生军训工作是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通知》(教体艺〔2007〕7号)精神,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安全保障,切实保证质量和效果,不断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培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树立优良作风,磨炼学生意志,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严格时间安排。《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通知》(教体艺〔2007〕7号)明确规定:“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把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统筹安排”,“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生军事训练纳入社会实践活动中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在2008年3月26日下发的《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2号)规定,“寒暑假期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时间”,“中学新生军训应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各普通高中要把学生军训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可以利用高一年级的社会实践时间安排军训,但不得占用假期时间。初中学校是否组织军训,要根据自身实际,并充分考虑学生的身体承受能力。初中学校组织军训也不得占用假期时间。

三、严格保障手段。进入暑期以来,全国部分地区持续高温,或因多雨而致洪涝灾害,给学生军训活动带来诸多安全隐患。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责任,对暑期后学生军训工作认真进行排查,清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安全。要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学生安全健康,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组织开展军训活动,要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针对当前一些地方高温、暴雨天气、洪涝灾害和场地器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调整军训活动计划,酌情调整军训时间、科目、训练强度,采取必要的防暑、防灾措施,科学施训、劳逸结合。各学校组织学生军训要尽量避开高温天气、雷雨天气。学校要根据当地气候条件,从各地各校实际出发,确定军训的时间,如遇到恶劣自然灾害天气等不可抗力发生且极易对学生安全造成危险时,一律不得组织军训。

二0一0年八月十六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