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教育办公室,市属各职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素质,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职业高中(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在校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品学兼优,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努力工作,具有突出实绩,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委成员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全体同学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各项考核达标,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名额
省级三好学生15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5名,省级先进班集体10个,市级各项名额的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一。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名额比例大致为:每200人推荐1名三好学生,每300人推荐1名优秀学生干部,在校18个班以上,24个班以下的学校推荐一个先进班集体,24个班以上的推荐2个先进班集体。
四、推荐评选
推荐评选活动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有学生工作部门会同教学科研部门、后勤部门共同组织进行,并吸收学生会等组织的有关人员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组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和各班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各校按照所分名额,评选出省市级候选人后,要认真填写登记表(各项均一式两份),并于2007年6月12日前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五、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毕业生,学校在推荐就业、升学中,应予以优先考虑。
评选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是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这项活动顺利开展。
济宁市教育局
二OO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