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2018/05/28 3.9k 阅读 549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09] 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管理的规定》(济教职字[2009]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经研究,拟于9月中旬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材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在市教育局注册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

二、基本要求

各职业学校要以提高办学质量、切实对社会和学生负责为出发点,以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管理的规定》和《中等职业教育用书目录》为依据,对本校2009—2010学年度教学计划、大纲执行特别是对教材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在此基础上,如实填报相关报表,写出自查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省、市有关教材使用管理规章的执行情况、教材征订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三、 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重点是2009—2010学年度(含春季班) 教材征订使用情况。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的选用要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用书目录》为依据。德育课统一使用教育部规划教材,包括“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体育与健康课等必修课,以及其他选修公共课程,由学校根据各自实际,在《用书目录》中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或省编规划教材。专业课教材各学校可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学校实际情况,在《用书目录》中选用。

四、时间安排

采用学校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校在9月11日前,根据检查内容要求进行自查,并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1-2)。市教育局将于9月14日~15日在各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到各校实地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根据学籍注册人数查阅有关账目、进班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将对各校教学计划、大纲执行及教材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对执行省、市有关教材使用规定不力的学校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对违规订购,特别是违规使用盗版教材和非法出版物的学校进行严肃处理,并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

附件:1. 济宁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及教材使用情况自查表(一)

2. 济宁市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管理和使用情况自查表(二)

济宁市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