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电函字〔2015〕3 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站),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文教处、市直有关学校:
为全面完成《济宁市教育信息化行动计划(2011—2015年)》(济政办[2011]58号)确定的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工作目标,按照市教育局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和市电教馆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启动第四批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试点学校建设,为做好第四批试点学校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学校数量
第四批计划建设试点学校200所,各县市区试点学校数量分配见《济宁市第四批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试点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建设完成时间
第四批试点学校两年建设完成,今年上半年启动建设,2015年下半年进行中期评估,2016年底组织验收。
三、建设内容
建设标准参照《山东省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标准(试行)》。各申报学校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模式建设。模式一:利用现有微机教室进行机器人3D仿真软件教学(机器人3D仿真软件,可通过电教软件征订,不需要专门实验室);模式二:利用现有微机教室开展机器人3D仿真软件教学,组织兴趣小组参加机器人竞赛活动(需要具备开展竞赛训练的设备和场所);模式三:标准化机器人探究实验室建设(需要专门的实验室,开展教学和探究实验活动)。每校至少建一口机器人实验室,能够正常开展机器人教学和竞赛活动。
四、申报条件
1、 学校信息化基础环境较好,基本达到省办学条件标准。
2、学校领导对中小学机器人教育有较高认识,具备开展机器人教学的场所和师资。
3、近年来开展过机器人教学和竞赛活动,或拟开展中小学电脑机器人教学和竞赛活动。
4、具备承担机器人教育实验课题的条件。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
各县市区教育局中心(站)对申报学校统一审核认定后,向市电化教育馆申报,市电教馆审定行文公布。各申报学校要认真填写《济宁市第四批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学校推荐表》(见附件2),于2015年3月 10日前连同电子稿(通过公文传输或邮箱:86727568@qq.com )同时上报市电化教育馆研究室。联系人:胡连德 卢庆燕,电话:2651665。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试点学校的申报创建工作,按照分配名额,认真组织申报,并对申报学校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学校两年内建设完成。
附件1:济宁市第四批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试点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济宁市第四批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试点学校推荐表
附件下载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二0一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