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2008年中秋节及国庆节期间中小学校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8/05/28 1.7w 阅读 179 点赞

各市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经研究,现就2008年中秋节及国庆节期间全省中小学校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校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13日至15日,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29日至10月5日,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可补9月29日、30日的课程,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放假期间,全省中小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自习,并切实做好值班工作,确保学校安全,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假期。届时,我厅将加强随访督查,对违规办学行为,一旦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八年九月三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