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提高职业学校机电专业教师技能操作水平,加强“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达到“以赛促练,提升技能”之目的,经研究决定,于10月10日在山东省贸易职工大学机电校区(原山东省机电学校)举办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机电专业教师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车工、钳工、电工。
二、竞赛内容
只进行操作技能竞赛,不进行理论考试。以国家职业标准《车工》、《钳工》、《电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应知、应会要求命题,操作技能竞赛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按图纸要求完成任务。
三、竞赛时间、样题及评分标准(见附表)
四、参赛教师名单(见附表)
五、竞赛规则
1.比赛前30分钟,参赛选手凭身份证和学校证明(注明该选手为本校教师,加盖学校公章)进入赛场,否则不能入场。由竞赛现场裁判组织本工种参赛选手抽取工位,并由各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不准私自变更。然后,按抽取工位号,进行竞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竞赛过程中,不能相互借用工夹量具。各参赛选手间不能走动、交谈。竞赛过程中出现机床故障等设备问题,应提请大赛裁判长到工位处确认原因。
3.选手需根据竞赛题图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任务。工件的精度、安全文明生产、规范操作等,均作为评分依据。
4.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5.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并不得提前离开赛场。
6.提交试件:选手提交工件时应进行必要的清理,并提请竞赛裁判员到工位处收取工件,由竞赛裁判员在工件的适当位置写上工位号。同时,参赛选手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裁判员用密封纸对以上实物进行密封。
7.竞赛结束前10分钟,吹响竞赛结束提示哨音,各参赛选手应准备停止操作。随后,由参赛选手进行场地的清理工作。经竞赛裁判员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可离开竞赛场地。
8.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相应工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撞刀、加工过程中工件掉落等情况,立即取消竞赛资格。
9.参赛选手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穿戴个人劳保用品,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竞赛,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六、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裁判组负责。
2.操作技能成绩,由现场操作规范和试件加工质量两部分组成。其中操作规范成绩根据现场实际操作表现,按照现场操作规范评分标准,依据现场裁判员的赛场纪录,由现场裁判组集体评判成绩;试件质量依据评分标准,根据检测设备的实际检测结果,进行客观评判、计分。
3.本次竞赛是2008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部分,只设个人单项奖,不设集体奖。
七、其它
1.参赛选手于10月10日早8:00到山东省贸易职工大学机电校区(原山东省机电学校)报到,8:30入场,9:00开始比赛。
2.本次竞赛不收任何费用,选手食宿自理,生活自行安排,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济宁市教学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