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举行全市职业学校机电专业教师技能竞赛的通知

2018/05/28 1.8w 阅读 320 点赞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提高职业学校机电专业教师技能操作水平,加强“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达到“以赛促练,提升技能”之目的,经研究决定,于10月10日在山东省贸易职工大学机电校区(原山东省机电学校)举办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机电专业教师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车工、钳工、电工。
    二、竞赛内容
    只进行操作技能竞赛,不进行理论考试。以国家职业标准《车工》、《钳工》、《电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应知、应会要求命题,操作技能竞赛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按图纸要求完成任务。
    三、竞赛时间、样题及评分标准(见附表)
    四、参赛教师名单(见附表)
    五、竞赛规则
    1.比赛前30分钟,参赛选手凭身份证和学校证明(注明该选手为本校教师,加盖学校公章)进入赛场,否则不能入场。由竞赛现场裁判组织本工种参赛选手抽取工位,并由各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不准私自变更。然后,按抽取工位号,进行竞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竞赛过程中,不能相互借用工夹量具。各参赛选手间不能走动、交谈。竞赛过程中出现机床故障等设备问题,应提请大赛裁判长到工位处确认原因。
    3.选手需根据竞赛题图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任务。工件的精度、安全文明生产、规范操作等,均作为评分依据。
    4.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5.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并不得提前离开赛场。
    6.提交试件:选手提交工件时应进行必要的清理,并提请竞赛裁判员到工位处收取工件,由竞赛裁判员在工件的适当位置写上工位号。同时,参赛选手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裁判员用密封纸对以上实物进行密封。
    7.竞赛结束前10分钟,吹响竞赛结束提示哨音,各参赛选手应准备停止操作。随后,由参赛选手进行场地的清理工作。经竞赛裁判员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可离开竞赛场地。
    8.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相应工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撞刀、加工过程中工件掉落等情况,立即取消竞赛资格。
    9.参赛选手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穿戴个人劳保用品,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竞赛,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六、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裁判组负责。
    2.操作技能成绩,由现场操作规范和试件加工质量两部分组成。其中操作规范成绩根据现场实际操作表现,按照现场操作规范评分标准,依据现场裁判员的赛场纪录,由现场裁判组集体评判成绩;试件质量依据评分标准,根据检测设备的实际检测结果,进行客观评判、计分。
    3.本次竞赛是2008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部分,只设个人单项奖,不设集体奖。
    七、其它
    1.参赛选手于10月10日早8:00到山东省贸易职工大学机电校区(原山东省机电学校)报到,8:30入场,9:00开始比赛。
    2.本次竞赛不收任何费用,选手食宿自理,生活自行安排,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济宁市教学研究室

    附件1:教师车工技能比赛样题

    附件2:教师车工技能竞赛评分标准

    附件3:教师技能竞赛钳工样题及备料单

    附件4:教师钳工技能竞赛评分表

    附件5:教师技能竞赛电工样题、技术要求及评分标准

    附件6:机电专业电工技能比赛备料单

    附件7:济宁市机电专业教师技能竞赛参赛教师一览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