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济宁市电教骨干教师上报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任务的通知

2018/05/28 1.1w 阅读 366 点赞

           济教电函字[2012]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站),高新区社发局文教处,北湖新区社发局文体处,市直有关学校:

为继续推动中小学教育教学网络资源建设,按照《关于下发〈济宁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网络资源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济教办字[2008]4号)精神,电教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都要承担网络资源建设任务。现对济宁市电教骨干教师分配网络资源建设任务,每位教师在中小学课程资源平台上可选本学科的任意选题,必须上传至少2个资源,并有至少2个资源审核通过。

请各县市区电教中心(站)和市直有关学校通知电教骨干教师完成选题,于5月31日前上传资源至市平台。请各骨干教师一定要认真负责,做出精品,按时完成资源建设任务。对没有完成资源上传任务,抄袭、雷同或因资源质量差审核未通过的,将取消电教骨干教师称号,并将取消的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二0一二年二月十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