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公告

2020/06/03 4.9k 阅读 373 点赞

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扩建项目急诊楼项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原项目负责人所持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再使用,由原项目负责人:山东圣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艾华新(证书编号:鲁137000801485),变更为该公司的田敬(证书编号:鲁137181904337),特此公告。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